泉州市技能大师遴选暂行规定

福利待遇:

1.入选者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泉州市技能大师”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对取得泉州市技能大师称号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推荐参加福建省技能大师全国技能大师中华技能大奖等相关评选。

3.对获得泉州市技能大师的农民工和残疾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择优逐级推荐参加全国、省、市相关荣誉称号评选。

4.对获得泉州市技能大师的高级工和技师,高级工符合申报技师条件的、技师符合申报高级技师条件的,可以优先推荐晋升。

5.泉州市技能大师所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能培训、技术攻关、师带徒等方面的作用。企业应探索建立完善职业技能水平与工资福利相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并向技能大师倾斜。技能大师的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其个人。

申报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从业十年以上,并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②刻苦钻研技术,德艺双馨,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③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全市影响力的;

④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能够使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⑤近年来获得泉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及市级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

⑥参加省级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20名的选手。

申报材料:

各申报对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3)

①《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见附件1)及二寸个人标准照2张。

②先进事迹材料。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申报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为企业生产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其材料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对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附件5)提交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业绩等证明材料,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格式见附件3)。

④反映申报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5张,打印在A4纸上。

⑤填写《泉州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其中“个人简介”将作为个人宣传的内容,要求200字以内,突出个人特长、业绩,彰显个性。

⑥申报人要设计相应的封面、目录,将②、③、④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①单独提交。

办理流程: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填写相关材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林珍,联系电话:87382110,电子邮箱:huianjypx@163.com由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筛选报送至市人社局参评。

备注:具体详见于《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试行)》(泉人社〔2016158号)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