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试行)

福利待遇

入选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的按照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给予支持(在原项目资金支持基础上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追加补助至人民币200万元,视同政府奖金)。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所在单位为中央在闽单位的,省级人才专项经费追加部分减半补助。

 

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活动重点引进扶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台湾人才。

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申报时在福建省内工作;

拟继续在福建省内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的(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等确定);

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2.其他条件

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还应已入选福建省下列人才计划(项目)之一:

①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

②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③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④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⑤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⑥福建省高校台湾教师引进计划;

⑦福建省特聘台湾专才;

⑧省教育厅实施的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

⑨省卫计委实施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项目”;

⑩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经省人社厅认定的引进人才;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申报材料

1.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表》;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5.聘用(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入选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工作业绩等)。

以上为复印件的需所在单位盖章。

 

办理流程

团省委下发开展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申报人提交申报表》一式六份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团县委(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电子版扫描件同步报送邮箱。

联系人:陈云鹏,联系电话:87382711,电子邮箱:huianyouth@163.com

 

备注:具体详见《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7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