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
福利待遇
被确认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奖励33万元。
申报条件
1.在惠安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研发机构;
2.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支持;
3.可以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4.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订合作协议,内容包括:科研团队、合作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双方投入、薪酬额、成果分享等;
5.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申报材料
1.省级院士工作站
①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
②企(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进站院士专家信息表;
④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细则和相关制度;
⑤建站单位与院士或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⑥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上年度销售、利税证明等;
⑦设区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批文(复印件);
⑧科协组织证明材料即成立批文(复印件)、企业科协信息表;
⑨企业科研实力(科研团队、科研条件、授权专利、资格资质及所获荣誉等);
⑩参加全国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建设平台认证。
2.示范工作站
省级联合授牌两年以上的工作站可参加遴选。需填报《福建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遴选推荐表》、《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表》,并根据绩效评估指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县科协,电子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潘琳琳,联系电话:87382372,
电子邮箱:kexie3621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