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入选者
福利待遇
根据省、市、县有关奖补标准给予奖补。
申报条件
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4.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5.在科学普及与传播工作中,为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做出积极贡献,成绩突出。
申报材料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荐、评审、公示情况。其中,各设区市科协提交常委会关于推荐情况的会议纪要;各省级学会(含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提交(常务)理事会关于推荐情况的会议纪要。
2.《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件材料目录1份,均为原件。
3.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4.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①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②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③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④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⑤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⑥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⑦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可从福建省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点击本通知名下载。候选人填写材料后,发送至电子信箱,并请在报送书面材料前,完成电子材料(WORD格式)的报送。
县级科协联系人:潘琳琳,联系电话:87382372,电子邮箱:kexie3621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