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行业(领域)人才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直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园区)党委(党组)指导建设“人才之家(社区)”,并向县委组织部推荐申报,县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联合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组成考察组,依照《惠安县“人才之家(社区)”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察结果确定三个档次“好”、“较好”和“一般”,被认定为“好”、“较好”的单位授予县级“人才之家(社区)”,优先推荐“好”的单位参评市级人才之家(社区),“一般”的单位不予认定。“人才之家(社区)”原则上每年评选两次,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理办法
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市县两级“人才之家(社区)”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各县直主管部门、属地乡镇(园区)党委(党组)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日常运行和跟踪管理。市、县两级“人才之家(社区)”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分为两个系列考评,市级“人才之家(社区)”考评办法直接运用市级积分制考评结果(考评细则详见附件2);县级“人才之家(社区)”采取查看书面材料、述职考核、委托第三方测评等方式结合进行考核评分(考评标准参考附件3),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确定为“优秀”档次;考评得分在70-84分之间的,确定为“良好”档次;考评得分在60-69分之间的,确定为“一般”档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确定为“差”档次。对于考评为“差”档次或连续两年考评为“一般”档次的“人才之家(社区)”,实行摘牌处理。
三、保障措施
1.建站补助:经市级认定,确定为市级“人才之家(社区)”的单位在享受市级5万元补助基础上,给予2万元的叠加补助。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确定为县级“人才之家(社区)”的单位给予1万元建站补助,分2次发放,认定后当年发放50%补助,举办2场及以上以人才为主体的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后补足50%补助。每家“人才之家(社区)”只能申请建站补助一次,被摘牌重建的,经考评合格予以重新确认的,不再给予建站补助,但可申请活动补助。
2.活动补助:“人才之家(社区)”开展人才主题活动可申请活动经费补助,每年每家“人才之家(社区)”活动补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具体补助金额依据高层次人才参与量及活动成效等确定,其中,按高层次人才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助,以微信“泉州市人才之家”小程序签到数及现场签到表(抽取80%测评)为准,每场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活动成效在县委组织部认可的官方媒体刊物报道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补助经费,每家每年宣传补助不超过5000元。申请活动补助经费的“人才之家(社区)”应在开展活动前在“泉州人才港湾”上上传活动方案等信息,填写《惠安县人才之家(社区)活动登记表》(详见附件4),并将活动方案和《审核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批准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补助每年统一结算一次。
3.奖励补助:每年考评后筛选一批优秀“人才之家(社区)”给予奖励补助,其中市级“人才之家(社区)”系列,积分排名当年度全市前5名的,每家“人才之家(社区)”奖励2万元,积分排名当年度全市第6至10名的,每家“人才之家(社区)”奖励1万元。县级“人才之家(社区)”系列,根据考评结果,给予“优秀”档次的“人才之家(社区)”每家补助3000元补助,“良好”档次的“人才之家(社区)”每家补助1000元补助,“一般”档次的“人才之家(社区)”不予补助。
附件:1.惠安县“人才之家(社区)”建设标准
2.泉州市市级“人才之家”积分规则
3.惠安县县级“人才之家(社区)”考核评分表
4.惠安县“人才之家(社区)”活动登记表